三、問題分析及討論
在水壓強度試驗時,室內消火栓閥瓣和閥座之間出現漏水,且采購消火栓產品合格,初步分析為水壓強度試驗的試驗壓力超過室內消火栓密封裝置的
承壓能力。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的試驗壓力為系統工作壓力+0.40MPa,系統工作壓力與消火栓增壓泵零流量時的揚程有關,試驗壓力超過系統組件承壓是否因為水泵選型不合適導致,對消火栓增壓泵揚程按照消水規式10.1.7進行校核。揚程P=k2×(∑Pf+∑Pp)+0.01H+P0=0.10+0.01×[97.1- (-7.5)]+0.35=1.496(MPa),總水頭損失按0.10MPa計取。選用消火栓增壓泵額定揚程為150m,滿足系統需求且無富裕量。
在消防系統設計時,消防系統分區是為避免設備、配件及管網處于超壓狀態,故消防給水系統合理分區是控制各層系統工作壓力、保證各組件及系統安全可靠的一個重要措施。鑒于示例系統出現的問題,接下來對消防給水系統的分區合理性進行分析。
1、消防給水系統分區合理性分析
消水規對消防系統分區界限的規定為:“1、系統工作壓力大于2.40MPa;2、消火栓栓口處靜壓大于1.0MPa。”示例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為1.95MPa<2.40MPa,則示例系統分區范圍應按“消火栓栓口靜壓不大于1.0MPa”的標準確定。靜水壓力為消防給水系統管網內水在靜止時管道某一點的壓力,簡稱靜壓。示例系統消火栓栓口最大靜水壓力為屋頂消防水箱最高有效水位與消火栓栓口的高差,系統各層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2層處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為1.022MPa,大于1.0MPa;3層處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為0.992MPa,小于1.0MPa;根據“消火栓栓口靜壓不大于1.0MPa”的分區標準,原設計系統分區(3至33層為高區,2層及以下為低區)滿足規范要求。
但是在水壓強度試驗時,高區3、4層室內消火栓超過耐受壓力,密封裝置被破壞,出現滲漏,接下來對高區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及水壓強度試驗的試驗壓力進行驗算校核。